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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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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四川省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 国网四川电力: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

近日(rì),关于四川分时电价有调整的消息,引起不少市民关心。5月26日,记者从国网(cóngguówǎng)四川电力了解到,此次(cǐcì)电价调整是工商业分时电价有调整,不涉及居民生活用电。 此次(cǐcì)调整是否涉及居民用户 据国网四川电力消息,为(wèi)服务新型电力系统建设,引导电力用户更好(gènghǎo)响应(xiǎngyìng)电力系统调峰需求,按照《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我省分(fēn)时电价机制的通知》(川发改价格[2025]185号)要求,结合现阶段四川省电力供需形势、负荷特征(tèzhēng)、电源电网发展以及省间购电等,对四川省分时电价机制进行调整,自2025年5月1日(rì)开始执行。 据悉,“一户一表”居民(jūmín)用户低谷电价(diànjià)政策时段维持不变,仍为23:00一次(yīcì)日07:00。执行“居民合表电价”的充电设施用电,按《通知》规定的峰平谷时段执行。其余执行范围未调整。 此次分时电价机制调整的主要(zhǔyào)内容 分(fēn)季节划分峰平谷(pínggǔ)(pínggǔ)时段,调整后夏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10、8、6小时,春秋季峰平谷时长分别为7、7、10小时,冬季峰平谷时长维持8小时不变。 调整尖峰(jiānfēng)电价执行时间,取消12月(yuè)、1月尖峰电价,将(jiāng)7月、8月尖峰时长由2小时调整为3小时。同时,建立灵活尖峰电价机制,其他月份连续三日最高气温≥35℃时,第三日启动尖峰电价。 暂停电网送(sòng)出受限区域尖峰电价,考虑到攀枝花市、凉山州、甘孜州、阿坝州(ābàzhōu)电网送出受限,电力供需(gōngxū)形势宽松,暂不执行尖峰电价机制。 用电负荷(fùhè)(容量)在(zài)50千瓦以下的工商业用户可自愿选择执行分时电价。 此次(cǐcì)调整的影响是什么 由于全年增加低谷时长180小时、减少平段(píngduàn)时长180小时,并(bìng)将180小时高峰(gāofēng)时段由用电价格相对较高的春秋季调整(tiáozhěng)到价格较低的夏季。工商业用户结合分时电价机制调整合理安排生产计划,全年用电价格将有所降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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